深圳市出轨调查;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婚内财产的,还能否重新起诉要求分割?

产品说明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新闻中心
- 2025-04-29老赖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执行吗?深圳市私家侦探
- 2025-04-29深圳市私家调查;怎么证明是恶意转移财产
- 2025-04-29深圳市侦探:法院判决后如何分割遗产
- 2025-04-29深圳市婚姻调查;婚前全款房产如何分割出来
- 2025-04-24深圳市侦探取证;宅基地如果是离婚怎么分财产
- 2025-04-24深圳市私家侦探;聘金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
- 2025-04-24深圳侦探调查;夫妻离婚共同的房子怎么判
- 2025-04-24深圳市私家调查;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
- 2025-04-21深圳市调查取证;以前房产婚前财产怎么处理
- 2025-04-21深圳市出轨取证;买房男方出钱写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办